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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经适房选址南外环
新快报讯 (记者 佚芙) 位于中山二路38号,中山首个廉租房小区一期工程3幢大楼月底可以封顶,样板房下月将对市民开放,住房困难居民本月14日起可以申请租住该小区。14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入户调查工作,并对石岐区、西区、南区、东区等社区居委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
住房困难居民即可申报
据了解,中山首个廉租房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中山二路38号,第一期工程共3幢12层186套住房,按原定计划预期于明年中山市两会前交付使用。而今年3月份开始,中山首次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市有1500多户家庭申报住房困难。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万荣表示,由于廉租房小区一期工程仅有186套住房,因此要保障住房最困难的家庭优先入住,已经申报住房困难的1500户家庭,还要重新入户深入调查。从本月14日起,住房困难居民可以申请租住该小区,而参加上次住房调查的申请人要重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首批经适房选址南外环
会议还明确了中山首批经济适用房的选址。该小区位于南外环路北侧,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住房的套型面积约60平方米。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轮候评分标准也增加了新内容,除中山市城镇户口年限外,结婚时间也被纳入评分标准。申购家庭每户每增加一代加10分;属于烈士遗属、复员退伍军人、孤老、残疾人等以及受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每户加15分,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加30分。
■新闻背景
中山市廉租房经适房管理办法出台
《中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的审批,于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无论是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都必须是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8年),在本市工作并居住,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及家庭资产等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中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被称为“政府廉价房”的首批经济适用房已经选址南外环路北侧,面积24306.6平方米。
同时出台的《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规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住房面积10 ̄15平方米,原则上每户套型面积不得超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以户为单位每年1月份向社会公布。
■资讯链接
怎样申请廉租房?
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8年)
2。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3。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及家庭资产等符合相关规定(见上表)申请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受理申请。
3.核实:各社区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和初审。
4。公示:在社区公示后提交市房委办,经复核再在网上公示,通过核准后进入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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