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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中国房地产业的主要矛盾集中于住宅产业,而住宅产业中的主要矛盾是住宅商品化、市场化步伐过快与住房保障推进速度过慢的矛盾,房价增长快、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乱等次要矛盾皆源于此。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中央笼统的方针政策下,各地自行其是,当然,很多地方政府是不知道该如何行事。笔者的感觉是,政府抓住了“胡萝卜”(主要矛盾),却不知怎么啃(解决路径)。有感于此,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以颇具代表性的上海为城市样本,并结合全国情况,针对应该享受住房保障(受惠程度根据家庭收入情况有一定的梯度性)的四个城镇群体(最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外来中等以下收入),分别梳理出不同的实施办法,以期对我国住房保障的系统化构建有所启示。拟分四篇阐述,本文聊一下最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
什么是最低收入群体?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是,城镇居民家庭的10%为最低收入群体,其中的50%为困难户,2006年全国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35元。根据上海统计局的划分法,2003年底(只有这一年有全面数据,因此下文皆以此为数源),上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为25.3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数的6.8%,基本上都属于低保户。目前发达国家享受廉租房的家庭一般占比10%左右,依据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的财政收入水平,到2020年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一最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实施路径有以下四条。
首先,需要持续降低廉租房准入门槛。最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情况整体比较差,但多数又够不上各个城市规定的“居住困难”标准,目前上海的标准是人均7平方米以下。因此,在2020年以前,非常有必要持续放宽“居住困难”的标准,笔者建议这一标准可按城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约50%确定,如2006年上海人均居住面积为16平方米,则居住困难的标准可提高到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自去年以来,很多城市已开始行动,比如上海计划到2010年,把享受廉租房的户数由现在2万多增加到10万。
其次,以租金配租为主导,增加实物配租比重。现阶段,货币化补贴是主流配租方式,一方面这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租户可自由选择房源),另一方面也是因政府可资调配的公房资源不足的无奈之举。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补钱模式还将占据主导,政府应随着经济发展而持续上调补贴标准。目前上海实物配租率仅有1.5%,明显偏低,而且基本只限于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这其中也并非全部进行实物分配,主要还是通过一次性补钱的方式予以扶助。虽然租金配租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但在住房租赁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会给部分困难家庭找房租赁造成麻烦,因此,非常有必要扩大实物配租的比例。
再次,有效落实实物配租的房源。建议通过三个途径获取房源。一是新建廉租房:针对市中心双低家庭,为切实保证生活便利性和降低生活成本,建议在市区或近郊专门选址建设廉租房,也可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部分廉租房。如深圳去年开始尝试在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捆绑15%的建筑面积无偿提供给政府做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收购旧式小区:政府收购地段和规模合适的旧式小区,经过整理后作为廉租房。三是盘活部分公房:对于那些收入水平在中等以上的公房租户,政府与之协商,以买断租赁权的形式收回房屋用作廉租房。
最后,建立廉租房的有效运营机制。在开发、运营、维护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并成立相应的专门开发机构、物业管理机构,以确保廉租房的公益性。在这一过程中,也并不排除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比如,经过试点后,也可以在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引入以微利为目标的专业公司,像万科这种积极投身廉租房开发和运营的企业,政策应予以鼓励甚至奖励。今年北京市成立住房保障办公室,也是一种值得推广的体制创新,由一个机构统管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部分廉租房的运作更容易与前者进行接轨,比如部分空置的经济适用房可用作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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