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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多宗购房申请通过初审,轮候分房顺序与困难程度挂钩
(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林广)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为使得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之间得以无缝衔接,建设部正在对全国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修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已经原则通过的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已明确,广州市并没有抬高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门槛,依然按照今年5月份预登记时的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下7680元以上”者可申购。目前已经有13000多宗通过初审,逐渐进行公示。
广州已建立评分轮候制度
今年8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下称24号文)。24号文出台后,广州立即行动起来,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住建办房改办牵头,着手起草《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目前该办法已在市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近期就将正式发文。
24号文将政府住房保障的对象界定在“低收入人群”,将廉租房对象由最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经济适用房对象从中低收入人群缩窄为低收入人群。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广州经济适用房的门槛并没有改变,同今年5月份预登记时的标准一样: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内7680元以上且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5月份预登记以来,广州已经有13000多宗通过了初审,并在逐步公示中。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未来轮候分房顺序与市民预登记顺序无关,而是根据困难程度分层次适度给予保障,建立了评分轮候制度。
廉租房保障范围已扩大
日前国家七部委印发的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究竟如何划分住房保障人群,建立住房保障的无缝对接成为各地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的关键。
日前在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介绍了广州正在构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三层住房保障体系,分别对应城市中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要。
其中,廉租房对应城市低收入群体,并大幅提高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收入保障线从以往的人均年收入4680元提高到7680元。
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标准而又很难到市场上买商品房的群体的住房问题。
广州住房保障体系的高端层次是限价商品住房这是为了满足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首次置业需求,以解决“夹心层”群众的住房问题。
(编辑:夭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