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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接访,有市民凌晨3点就来排队。很多市民反映目前出台的两个试行办法中,廉租房人均年收入7680元和经济适用房人均年收入18287元的标准划得太低,“夹心阶层”(“夹心阶层”指买不起商品房又达不到低收入人群要求的阶层)很难享受到政府保障性住房。
市民:凌晨三点排队信访
昨天的信访接待上午9点开始,但8点40分记者到达信访咨询服务大厅时,发现外面已经排起了十几米的长龙。排在第一位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他凌晨3点就来排队等候了,希望这次能解决自己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昨天来访的群众大约有200余人,其中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咨询的有100多人。
市房改办住建办副主任吴建新接待信访案件25宗,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办证等问题,他对其中11宗案当场进行批示,并当即指派专人负责跟进,来访群众对此表示满意。针对到现场咨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群众人数众多的情况,吴建新当即分流人群,安排市房改办住建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局机关食堂开设5个咨询桌,集中解答市民对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各种问题。
国土局:两办法还未实施
9月2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起草的《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但有些市民误认为两个办法已开始出台实施,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解释:两个《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尚在公示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阅览上述两个《实施办法》,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映(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1006室,邮编:510030;电邮:huhf@laho.gov.cn,xiehp@laho.gov.cn;传真:83366210;电话:83370063)。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将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意见或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此外,在各街道办事处发放的《广州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为预登记审核表,已递表的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需待《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后,再确认。
经适房能否出租还不确定
在昨天房管局的接访中,保障型住房的建设进度和分配标准最受关注。许多市民希望政府的经济适用房能够出租,以保障“夹心阶层”有屋可居。
家住越秀区的余女士是国企退休人员,单身的她一直租住私房。她每月有1200元的退休金,超过了年人均收入7680元的廉租房标准,但又没钱购买经济适用房。如今房东要收回住房,她很快面临着困境。余女士希望政府的经济适用房能够租售并举,这样她可以暂时租用经济适用房,度过过渡期,等有钱后再正式购买。
记者发现,在昨天咨询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市民当中,余女士的这种意见很有代表性。许多市民都表示,如果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只要租金不超过5~8元/平方米,或者按公房租金征收,他们都可以接受。就此,市房改办住建办表示,这次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就是要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摸查住房困难人群和“夹心阶层”情况,公示结束后,他们会根据社会意见,进行论证调研,再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否出租以及租金多少。(杨小旻)
(编辑:可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