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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主任接访
本报讯 (记者纪晨璐、倪明 通讯员史剑)“中午1时30分,您就能到荔湾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了。”一位市民向市建委主任简文豪投诉后,在一个小时内得到上述回复。昨天上午9时至12时15分,广州市建委主任简文豪坐镇接访,30批市民来访中他接待了13批,回迁房安置和房屋产权纠纷仍是投诉的焦点。简文豪在现场不断给相关单位打电话,协调解决市民的“心病”。
黄少梅女士称她的房子十多年前被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征用,2002年被安排回迁,但是由于开发商没有完善各项手续,导致她至今未拿到房产证。起义路137号“侨力大厦”7~8层的回迁安置户反映自从2002年回迁至今,开发商仍未履行回迁手续,一直未与回迁户签订租赁合同。
市建委主任简文豪称,国土房管部门补办房产证的前提是房产开发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他表示,市建委将马上调查这家公司是否有能力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市建委将对此类问题进行归类,集中处理。如果经过核实原来的房产证有效,将发放房产证。据悉,回迁房的产权将与一般商品房产权问题区别处理。
家住荔湾区的胡广章反映,位于荔湾区杉木栏路26号的房子原本为他和另外三家共有,其中三家都已办好转名手续,将房产转移到他的名下,但另外一名房主因为身在香港,未能按时回穗办理。现在该房要拆迁,他想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但是荔湾区房管局称已经登报征用,要求市拆迁办出具证明,同意赠与和继承,但拆迁办以手续不全为理由拒绝。
听完胡广章的介绍,简文豪当即拿出手机打给市拆迁办刘志伟主任,让他就这件事直接与荔湾区房管局协调解决。不到1小时,简文豪收到了刘主任的短信回复,称已经与荔湾区房管局联系妥当,约胡先生当天中午1点30分到荔湾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办事速度之快让来访者连声叫好。
(编辑:夭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