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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出整治无证经营意见,在各区商业网点控制性规划出台前
本报讯 记者孙晶、实习生黄珊珊报道:昨日,广州市政府发出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意见里涉及的两大社会热点问题“走鬼”的引导和“住改商”政策,记者向具体执行的各区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
过渡期间办理“临证”
天河南路是广州“住改商”的典型案例,记者昨日从天河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天河区的“住改商”商户如果符合《意见》的条件或者符合广州市规划部门去年1月份发布的《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相关意见的也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过渡期都是两年。最终的解决方案,要等到广州市规划部门出台各区的商业网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区里再依据这个规划进行处理。
记者随后走访了广州市住改商无证照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天河南和淘金小区,发现部分符合条件的住改商户已经领取或正在申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在天河南路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经营服装生意的郑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没有经营执照的时候,总是担心工商局突击检查,现在可以领到《证明》,虽然只有4个月有效期,总算暂时可以安心做生意了。”据郑女士介绍,一个月前,在收到工商局办证通知后,她向街道办事处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并缴交了一定数量的无证营业罚款。目前郑女士的《证明》还在审核之中,天河南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都是4个月。
“走鬼”进“引导区”操作难
《意见》中对于无证经营户采取了“疏”导结合的人性化举措,明确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固定区域或建设临时场所,引导无证照经营业户入场经营,对在划定区域或临时场所集中经营的经营业户可采取便利的办证措施。
但是,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引导区”的操作性难度太大。“要在区内找一个场地,这个场地还需要符合规划用地的条件,而且要无证照的经营者愿意来,来了能做成生意,赚到钱养活自己,真是不太容易”。
荔湾区经贸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老城区比较拥挤,目前不会考虑设立引导区。
(编辑:夭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