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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称,广州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已“比较先进”
传媒近日报道“上海市正在研究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期款”。对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今晨表示,广州暂未有此计划,但强调“广州公积金使用已比较先进”。
公积金用于首付,国内一些地方曾做尝试,几年前上海也曾允许,但因当时公积金有限而提取者众多,导致资金紧张,后来暂停了这一做法。
据分析,未能推行“公积金用于首付”的另一原因,就是很难监管提取者是否真正把款项用于购房。前不久,广州公积金中心就发现多起职工提供虚假发票、房产证或伪造购房合同,套取公积金的现象,也发现有房产中介专为客户提供虚假购房资料套取公积金。于是,公积金中心最近决定对全市已发出的22万个提取登记证进行大检查。
尽管广州暂未研究“公积金用于首付”,但市公积金中心认为,广州在提取公积金方面已比较先进。职工只要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即可,无需每次都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首次提取除外)。
不过,好些接受采访的市民都希望公积金能用于首付。现住房改房的张先生准备买套更大的新屋,两夫妻每月约有3000元住房公积金,多年累计已达几万元,“如果能用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就好了,问题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很短时间(一两天)内就要给首付,根本不可能打‘时间差’拿公积金来填首付!”不少市民认为,既然公积金作为职工住房保障的基础政策,能否更加人性化,比如只需凭“房屋洽购合同”就可提取。“只要相关法规能跟上,是可以杜绝违法套取行为的”。 (更多房产新闻,请关注21CN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