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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住房突破70年“大限”,保护百姓财产权
住房突破70年的“大限”,这无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给广大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专家认为,《物权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部新法就是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法律。”
法规
住宅建设用地满70年后自动续期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案例
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只剩40年
今年5月,西安的吴先生在西安金花路附近买了一套住房,细看购房合同,发现该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40年。
吴先生认为,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这个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30年,严重侵害了住户们的利益。
他从国土部门了解到,该项目原先是以城镇住宅混合用地的性质出让这块土地的,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这块土地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出让,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开发。等到大楼盖成,土地的使用期限自然只剩下40年了。
专家
《物权法》保护老百姓财产权
《物权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许多房屋业主都担心,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我们赖以生存的房子怎么办。如今《物权法》已经规定,房屋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对于房地产市场和购房者来说,《物权法》的通过,无论对于已经购买了房产还是准备购买房产的居民来说,都是大好消息,它将使居民愿意买房,敢于买房,让大家安心置业,打消了购房者的顾虑,对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健康持久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认为,此次住房突破70年“大限”,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给广大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部新法就是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法律”。
房产商
“70年大限”是一个虚拟设计
西安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业主关心的住宅土地“70年大限”,其实是个虚拟的问题。
西安一房产公司工程部经理曹先生表示,按照我国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使用寿命多层为50年、高层建筑为70年。而根据建设部相关资料,我国住宅实际使用寿命肯定比70年短,因为现在所说的70年是指从土地出让时开始,而不是从销售、或者交房之日起,也就是说,住宅使用寿命总体上要比土地使用期限短。可以这样说,住宅土地“70年大限”,是政府为保障未来土地收益和国有土地产权的一个虚拟设计。
网友
70年后自住房要交出让金吗?
昨日,有很多网友通过网上留言的方式询问:“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牵扯到的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来交,还是业主自己来交?”
针对这个问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表示,《物权法》只是一部原则性的大法,正式实施后,中央及各地都会出台配套法规及细则,届时这些问题都将能解决。(来源:华商报)
(编辑:可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