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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光塔街办事处门前市民在填写申请表。黄颖/摄
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30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报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昨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正式进入申报阶段,广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报。市辖十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全部开始受理申报。
市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杜树灵昨日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了解市民申报情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同时调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为四组,赴广州市十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检查督导。广州市房改住建办指导处劳副处长表示,之前国土房管局已经对荔湾区逢源街进行试点调查,当时约有9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按照这个数据,预计全市大概有10多万户家庭申报。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据了解,此次住房调查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调查所指家庭,主要是限制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其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及其直系隔代关系。所以申报应以此为单位进行。而除家庭可申报外,30岁以上单身人士也可独立申报。作为家庭的组成人员应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否则不计入家庭人口,但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市民可自由选择以小家庭(一对夫妇带子女)或大家庭(三代或以上)申报,但户籍、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符合申报要求。
调查不同于经适房预登记
另外,也有市民误认为这等同于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工作。对此,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工作是对符合条件且有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开展的登记工作,接下来将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资格进行确认等工作。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是政府的统计工作,同时也是开展住房保障的基础性工作。调查的结果将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调查建立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为下一步住房保障动态管理打好基础。
另外,该次调查内容很丰富,包括调查对象及家庭基本情况、住房状况、收入状况、家庭资产情况、住房需求五方面内容。为尊重调查对象隐私,对于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等将采取严密措施予以保密。
(编辑:娃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