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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出《关于限期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曝光了港澳国际珠江有限公司等28家欠缴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如果这28家单位12月10日前仍不按照规定缴交,“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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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透露的信息,欠缴单位会在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和办理产权证等方面受到限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上月组织召开了专项维修资金工作会议,要求相关开发建设单位认真清理1998年10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开发建设的楼盘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并明确告知欠缴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在11月22日前清缴专项维修资金,如逾期仍然欠缴,将采取更为严厉的行政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布欠缴单位名单、限制欠缴单位进行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和办理房地产权等。
如今“大限”已过,却仍旧有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没有缴清。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在媒体上公开了28家欠缴单位的名单。要求其务必于12月10日前,按照住宅(含别墅)每平方米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缴交所欠款。
据悉,广州市房管局2002年便采取了行政措施,对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欠缴或占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现象加以整顿,并追缴了一部分维修资金。目前已在1369个楼盘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归集额已达到14.17亿元。
但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上月的通报,广州市1999年至2006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为5838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0元的缴交标准计算,全市应缴资金总额为23亿元左右。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未清缴所欠专项维修资金,缺口大约为9亿元。 (更多房产新闻,请关注21CN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