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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这位开发商还表示,只要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从利益中抽身,他们完全可以把余下40%的“灰色开销”返还给购房者。(6月25日《市场报》)
笔者当然不会相信开发商有这么好心,会心甘情愿地把这40%的“灰色开销”返还给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来说,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是天性使然,所谓的“灰色开销”返还购房者,只是想给自己披上一件貌似正义的外衣而已。
从任志强指责南京的调控政策到这位开发商紧跟着曝出“职能部门吃掉四成利润”的内幕,开发商们之所以“沉不住气”屡屡向政府部门发难,是因为他们感觉到调控新政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实在是“被逼如此”。他们意图借“曝内幕”等手段转移公众的焦点,将矛头引向政府部门。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考虑,开发商们在这个敏感时期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并不奇怪。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所关心的是,这些举动能不能进一步推动房价成本的公开透明化?能不能进一步挤干房价中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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