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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艳)收楼3年没办成房产证,荔湾南岸路荔港南湾F栋业主王女士怒告开发商,开发商代理人在法庭上称未能办证与该业主拖欠物管费有关。
王女士诉称,3年前其在荔港南湾F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总价71.6万元。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两年内办好房产证。可是自2004年10月收楼以来,3年已经过去,王女士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
庭审时,被告开发商的代理律师称,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只有协助责任,掌控权是在国土房管局手里,开发商无法决定证件能否办成。他继而说,王女士有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这也是一方面原因,开发商方面希望王女士缴清物业管理费后再为其办证。对此,王女士反驳说她不交物管费是因自己与开发商有其他纠纷。
王女士提供的今年5月由国土房管局出具的信访复函显示,她购买的楼盘根本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按照规定,新建的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在房屋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申请确认产权。房管局答复说,只有发展商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房屋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权属证明后,她才能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根据房管局建议,若法院作出了转移房地产权属的生效判决、裁定等,且房屋又已经竣工验收合格,那么房管局可以直接为买房者单方面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庭审后,梁女士等人表示,如今只能打算拿到判决后自己去办理房产证,至于费用问题,要等拿到证后再循司法途径解决。据荔港南湾几名业主介绍,目前F区有近千业主在等待房产证。
(编辑:娃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