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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读拆迁补偿标准,“钉子户”空欢喜一场
新快报讯 (记者 林菁)上月27日,广州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下简称新规定)出台,有媒体误解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规划工地裕丰村的村民也适用该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平方米可提高300元到1000元。而记者昨日获悉,裕丰村的拆迁补偿仍按旧标准执行,未拆迁的几个”钉子户“空欢喜一场。
据了解,新规定于2007年12月19日实施,该规定明确了广州132个片区的集体土地住房拆迁中房屋的最低补偿单价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而番禺裕丰村也在规定范围内,作为亚运村所在地,该村按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是1700元/平方米。此前番禺区国土局出台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该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最低为700元/平方米,最高为1410元/平方米。有媒体立即为新规定作解读,称未签约的拆迁户将可以按照新规定的标准拿到赔偿。得此消息后,签约村民纷纷后悔,全村议论纷纷,埋怨居委会没有和他们商量补偿的事。
记者昨天获悉,裕丰村共有300多户拆迁户,目前仅剩三五户尚未签订协议。石楼镇拆迁工作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定不适用于裕丰村个别没有签约的住户,原因是亚运村拆迁属于集体房屋拆迁,在集体协议下发时间已经生效,“也就是说,无论裕丰村个体住户签约与否,都按照年前旧的标准执行”。
(编辑:娃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