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朗读正文21CN首页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体育 | 娱乐 | 数码 | 生活 | 女人 | 游戏 | 旅游 | 社区 | 邮件 | VGO | 播客 | 影院

  当前位置:21CN首页 > 房产频道 > 新闻中心 > 正文  
 
“准婚房”登记在一人名下 恋爱终止房子平分
2008-01-21 15:25:04    【 浏览字号:
 
精彩大放送 新房推荐 | 地产业界 | 时尚家居 | 房产论坛
万科降价引发楼市恐慌 楼价将降到明年年底 银根收紧、土地调控 楼市危局九大猜想
救市已现端倪 美英救市“集结号”吹至广州 数十业主投诉翠城花园货不对板 [采访视频]
翠城花园风水解析 明年楼盘是非多 2008年广州最佳性价比楼盘评选
搜索更多 婚房 的资讯 >>>

  沈先生和贾小姐为结婚购买了一套“准婚房”,登记在贾小姐一人名下,但现在两人恋爱关系终止,沈先生将贾小姐告上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享有该套房产的部分产权。日前,卢湾区法院依法判决沈先生享有50%的份额。

  法院认为,从沈先生、贾小姐之间特定关系和该房产取得的过程来看,首先沈先生和贾小姐双方确认以前是恋爱关系,其次沈先生出售的房产和贾小姐购置的房产是同日且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办理,并且在沈先生委托出售的协议书中,贾小姐也具名,说明贾小姐对沈先生出售房产是明知的,而且出售房产的部分款项7万元是分两次直接支付所购房产的房款,这进一步说明贾小姐所购房产的部分房款来源于沈先生出售的房产。

  综上,可证明购置系争房屋目的是为两人结婚购房,沈先生的确支付了7万元,系争房屋虽登记的权利人为贾小姐,但沈先生实际出资对取得该财产有贡献,故应根据其出资额确认其对该房产享有权利。现双方恋爱关系已终止,要求对系争房产进行分割,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黄懿清 胡晓玲)

(编辑:娃娃)
光大水岸榕城北区样板房 凯德置地佛山项目板房 富力广场·星座样板房
·黎明豪宅浴室美轮美奂 ·周迅性感裸身家居秀 ·厨房风水需谨慎对待
·“旺”男人事业风水 ·打造韩式浪漫家居 ·明星豪宅也在“劫”难逃
下一篇:“欠费楼”电梯安装刷卡器 业主质疑物业违规
<
热门电影排行
六壮士
救命
少年阿虎
决一死战 | 网络迷情 | 别碰寡妇 | 杀人曲
| 法本无情 | 左轮右你 | 警局奇案 | 我最棒
 点播更多    

热门剧集排行
夜郎王
凭什么爱你
铁血莲花
黄河浪 | 王保长歪传 | 天使在线 | 红色档案
肥姐挂帅 | 欢乐家庭 | 大姐 | 冲出绝境
 点播更多    
 
 
公司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合作伙伴  |  诚征代理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