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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交给业主的楼盘,前面却挂满了“祝业主收楼大吉”的标语
雅郡花园延期交楼事件又有了新进展(详情请点击),30多户三期业主决定不再沉默,他们欲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他们已经委托代理律师联名起诉雅郡花园开发商。法院现已授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这些业主只是200户被延期交楼的业主中的一部分,接下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业主加入到起诉的队伍中。
仍有大批业主未接到收楼通知
雅郡花园三期的业主表示,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是2007年10月31号,可是当他们满心期待的等着那天到来的时候,却被集体“爽约”。直到今年1月份,部分三期A栋的业主才开始陆续收楼,这时距离他们的合同约定收楼时间已超过了两个月。而郁闷的B栋业主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收楼的消息。
律师解答雅郡花园的问题所在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雅郡花园延期交楼呢,雅郡花园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呢?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该案件的代理律师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但秋寒律师。据但律师介绍,她曾代理了雅郡花园一期、二期延期交楼官司,并都胜诉。她告诉记者,雅郡花园三在交楼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即一、该开发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这个现象在其一期、二期案件中同样存在;二、该小区曾存在临水临电现象,“当时在二期官司的时候,开发商曾拿出了一份计划用电报告,试图以此证明小区是有正常水电供应的。但是这个证明是不能证明该小区具有永久用电的,所以现在三期可能还存在临水临电问题”;三、小区规划验收不合格。但律师向记者透露开发商曾向业主承诺,拿出一块空地作为小区配套建设用地,但是现在已经被改造为市政规划路。就此,记者于2008年1月20日亲自去到该小区调查,从其保安处了解到,该地块确实已被划分为市政建设用地。

雅郡花园
律师称违约金用物管费抵消不合理
对于业主所说的开发商欲以物管费用抵消延期交楼违约金一事,但律师表示,“这是不合理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物管费是由物业公司收取,而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两者的利益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如果把这两者分开的话,就相当于把业主的利益分开了,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据悉,该案件将会于年后进行审理,21CN房产频道将继续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编辑:娃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