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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起诉:
托斯卡纳不符合交楼条件:项目未取得广州市建委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解决永久水电问题;装修标准远远低于合同附件约定;基础配套设施不符合入住条件。
利海回应:
合同约定交楼标准为"规划验收合格",以合同约定为先;永久用水已解决,永久用电正在办理中,在批文下来以前不收电费;交楼装修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场有工程师跟进维修事宜。
"如果迷路了,我希望是在托斯卡纳",这个韵味无比的广告词曾打动了多少路人的心。不过,现在利海o托斯卡纳的部分业主可没这等好心情了,他们正为收楼的事烦着呢!本月16日,托斯卡纳的12位业主因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楼盘未能实现永久水电,认为开发商未达到交楼标准而强行交楼,委托律师向白云区法院提出诉讼,白云区法院已受理托斯卡纳业主的诉讼。
业主:收楼当天我家还在施工
方先生(化名)是一期的业主。收楼当天,方先生先去看看自己的单位,发现竟然还有工人在施工,另外地下车库、周边绿化、安防系统等小区配套设施都没有完成,煤气也没开通,整个小区还像一个大工地。方先生和其它业主要求物管人员出示《竣工验收合格证》,物管人员一开始说有,但始终没能拿出来,而且永久用水用电证明也无法提供。方先生称,从1月份开始,部分业主就工程质量和交楼问题开始同利海方面进行沟通。1月3日,部分业主与利海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谢先生商谈。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尽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给出一个时间表,同时对业主给予一定的补偿。利海方面第二天的答复是"按合同办";1月7日,部分业主聚集在楼盘,要求和相关领导见面沟通,下午利海总部派代表过来口头转达要按照合同办理、尽快完成工程,业主要求提供书面文件,该代表以不是他的权限为由而拒绝;还有部分业主就延期交楼问题联名写信传真到了利海,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方先生表示,正是因为多次试图沟通都没有结果,业主们才会提起诉讼的。 (转载:民营经济报 2007年3月15日)
(编辑:可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