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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1年底,花都区芙蓉镇芙蓉花园的部分业主与开发商及管理该小区的广州名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并拒绝交纳管理费。从此,一系列怪事发生了:由于停水几乎天天发生,有六七家住户就靠打井取水,那些价值过百万的别墅也在其列;停电也经常发生,在小区内生活非常不便;很多住户就在其他的物业居住,偶尔才回来看看,可其中的一名业主几个月之后回来却发现别墅的阳台成了养鸡场……昨天双方终于对簿公堂,名策物管起诉五名业主拖欠管理费,业主们则反诉名策物管侵犯了其名誉权、财产权等多项权利。
回放:小区配套始终不见踪影
2001年12月19日,名策物管与芙蓉花园的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然后指派属下分公司进驻芙蓉花园,管理期限从2001年12月16日到2003年12月31日。但意想不到的是,他们一进驻就遭到强烈反对。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1993年,芙蓉花园开发商在香港某报发布广告,承诺小区建成后会有大型住客俱乐部等配套设施。可很多业主在1996年前后收楼之后,却发现配套设施始终无影无踪。2001年,部分业主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合格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据业主介绍,开发商一是没按承诺兴建配套设施,二是水电设施也没通过验收,于是他们开始拒交管理费。名策物管正好在这个关口进来了。
部分业主与名策物管会谈阐明立场:一,分公司进驻芙蓉花园是非法进入,因为其没有广州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证书等证书;二,业主们会认同其物业管理的身份,并会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不交纳管理费。
业主:别墅阳台被当成养鸡场
据业主介绍,从2002年开始怪事发生了。
首先是停水。芙蓉花园翠湖居 B型190的业主何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所居住的别墅《停水状况表》,表中显示从2002年4月到2003年3月,他住所的停水总次数是339次,时间近3000小时:“几乎每天深夜12时到早上9时都会停水,我们早上都没水洗脸,更不用说上厕所。”在他的住所,记者见到了好几个大桶,都是蓄水用的。在周边的别墅,记者还见到了不少取水用的井,一名业主半开玩笑地说:“花一百万买了别墅,可现在还得靠打井取水,真是过上了乡村生活。”其次是停电。据业主们介绍,由于小区电缆保养不当等多种原因,在这停电也是家常便饭,特别是路灯现在也几乎全停了,一到夜里就漆黑一片,“我们都不敢出门”。
更古怪的还在后头:一名业主从美国回来,却发现自己别墅的阳台成了养鸡场,气得他马上报警处理;清洁工在打扫小区卫生时,会故意绕过那些不交管理费的业主,结果风一吹马路又脏了……一名业主表示,名策物管分公司的确是不尽职,这也是他们不交管理费的原因所在。
物管:停水停电与名策无关
记者了解到,芙蓉花园的部分别墅之所以经常停水是因为所处地势过高。一名业主介绍说,开发商一直都没有将水电设施图移交给物管,一次小区内大规模停电,名策物管分公司足足找了四天才找到问题出在哪里,“因为连他们都不知道电缆埋在哪里。”
对于业主们的看法,名策物管一一回应: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楼宇买卖合同》附录中就对物业管理问题作出规定,开发商有权指派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名策与开发商签订了委托合同,就与业主们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关系,而且为所有业主提供了清洁保安等服务,应该有权收取管理费。他们还指出,水电都是由花都区的有关部门直接提供给各个住户的,所以经常停水停电与名策无关,而是有关部门的行为。
花都区法院将对这一涉及诸多业主利益的案件择日宣判。
以案说法
罗永生(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物管为业主提供了清洁、保安等服务,与业主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但依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假如小区没通过综合验收,业主有权拒交管理费。因此,业主们最好应该追加开发商为第三人,请求判决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小区停水停电,物管应该尽到即时与有关部门交涉的义务,而不能以与己无关推卸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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