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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力度,最近该局明确由广州市机关用房管理所负责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原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市民如有关于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疑问,可到广州市朝天路60号的市机关用房管理所咨询;同时还可以致电83389108或83369850政策咨询或投诉。
据了解,“专项维修资金”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将以往“物业维修基金”统一更改后的名称。据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后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北秀支行为代管银行,市民除了可以去到市机关用房管理所咨询除还可以到广州市小北路131号的农业银行咨询或致电83555531、8354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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