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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去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4.5942亿元,比上年增长46.77%,占历年累计归集总量的28.36%。记者昨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2002年12月底止,广州市有12768个单位、151.79万人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157.2201亿元。
据了解,2002年广州有136317名职工提取了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共13.3860亿元,其中用于购、建住房等住房消费的有86223人(占支取总人数的63.25%),支取金额为8.5135亿元(占支取总额的63.6%);离退休后用于养老的有36827人,支取3.5154亿元;因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之后继承人支取的有13267人,共1.3571亿元。历年累计共有796364人经批准支取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总额为50.8121亿元。
2002年全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4.9890亿元,比上年增长30.28%,为11748户职工解决了购房资金。历年累计共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37.9854亿元,解决了32724户职工的购房资金,已收回9.0585亿元,贷款余额为28.9269亿元,占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89.53%。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2年,广州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250万元,计划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50万元,市财政局已核定市公积金中心2003年管理费用451.86万元,可安排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448.14万元。历年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8450亿元,其中经财政批准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637亿元,提取管理费5289万元,上交财政并经批准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1274亿元。
200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比上年增加1053个,缴存职工增加19.47万人,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归集额从2001年的2.5320亿元提高到3.7162亿元。
另悉,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但在资金归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开户、缴存手续,另有部分单位未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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