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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索引:“……三室两厅双卫,南北朝向,全明通风,视野开阔。楼盘紧靠省委、省政府、南京艺术学院、古林公园。周边学校有水佐岗小学、赤壁路小学……”
这是江苏省蓝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舰公司)开发的南京虎踞北路10号楼盘的介绍,听上去“挺不错”。然而,去年底,蓝舰公司在挪用购房者预付的3000多万房款后突然失踪,将无穷尽的愤怒、悲伤留给了购房者,将一大堆麻烦、损失留给了施工方、合作方。
记者多方调查采访,至今仍未发现开发商的踪影。如何保障67户购房者的利益?这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
购房者:交了血汗钱却拿不到房
昨天上午,46岁的卢锦云和12名购房户代表来到南京虎踞北路10号一个早已停工的楼盘工地上,愤怒地将一张写有“烂尾楼”字样的白纸张贴在工地的大门上。
虎踞北路10号位于江苏省委的西大门处,与省委办公地点一墙之隔。停工的工地内有一栋5层办公楼和19层公寓楼,由蓝舰公司开发。记者看到,该楼主体已封顶,外部也装饰完毕,只剩余部分扫尾工程。由于开发商失踪,使即将竣工的楼盘成为“烂尾楼”。
卢锦云是公寓楼的购房者之一。2004年7月12日,他和蓝舰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契约,以77.56万元现金全额支付的方式购了17楼的一套房。“房产商当初承诺,2004年7月30日交付房屋。然而10个多月过去,不但房屋没有交付,而且在去年年底,公寓楼在建设过程中突然停工,开发商也如同‘人间蒸发’。”
和卢锦云遭遇差不多的购房者共有67户,他们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购房款也是几代人节省下来的,有的甚至举债付款。67户“准业主”中,约一半人是全额现金支付房款,其余的也都现金支付了一半房款。
“我上有9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两个小孩,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初中。购房的钱款可以说是三代人省吃俭用攒起来的,还有部分是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来的。老房子已经卖掉,现在一家五口在外租房居住。谁想到70多万元换来个无家可归呢。”卢锦云流下了眼泪。
蓝舰公司公布的售楼信息非常吸引人:楼盘占地面积2656.90平方米,由一栋5层办公楼和一栋19层公寓楼组成……主力套型138.39平方米,三室两厅双卫,南北朝向,全明通风,视野开阔。楼盘紧靠省委、省政府、南京艺术学院、古林公园。周边学校有水佐岗小学、赤壁路小学……
“周边同类型的新房价格均价都在七八千元以上,而此楼盘每平方米起价5500元、均价5890元。这对任何一个购房者来说,都是具有吸引力的。”一购房户说。
购房者陈克仁告诉记者:“我们把67户购房者预交给蓝舰公司的房款初步统计了一下,超过3000万元。”
开发商:多次变更登记后玩失踪
蓝舰公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企业?记者通过江苏省工商局档案室调阅了该公司的所有资料。资料显示,蓝舰的前身是江苏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6日。
1998年12月该公司第一次变更,名称变为蓝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国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实物租赁等。投资方中有了南京华东长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孙国建。
1999年6月,第二次变更:名称由蓝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省蓝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年5月,第三次变更:公司地址从双乐园搬迁至洪武路。2001年12月,第四次变更:企业投资方改为江苏长征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蓝舰混凝土有限公司,此时,这几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是孙国建。2002年7月,第五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孙国建变为钱进,孙国建则由蓝舰的董事长变为了董事。2004年7月,第六次变更:办公地点由洪武路变迁至江宁区商城二招西4号。法定代表人则由钱进变更为周敏。同时周敏也是蓝舰的董事长、总经理。孙国建、钱进仍是蓝舰的董事。
5月19日下午,记者根据蓝舰公司最后一次变更内容,来到江宁区商城二招西4号,发现这里已更名为招商街4号。此处门窗紧闭,也没有任何企业的标志。住在隔壁的人告诉记者,这里没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没怎么见过隔壁房子有人使用。”
记者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蓝舰公司原法人代表孙国建电话,几次拨打均无人应答;而目前的法人代表周敏更是不知去向。
施工方:还有数百万工程款没给
开发商的失踪,也给施工方和合作方造成巨大损失。
楼盘的施工方是江苏江都市建设工程总公司南京分公司。“我们已为工程先期垫付了数百万工程款,并多次与蓝舰公司进行交涉。”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介绍道,“工程是在去年10月份左右停工的,开发商一直不给钱。后来,开发商竟然不见了,迫于无奈,工程只得停工。”
目前,该公司正在计算蓝舰公司到底欠了多少工程款,“保守估计有七八百万元欠款。由于一直找不到开发商,也联系不上蓝舰的法人代表,我们决定将向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于2003年6月底划归江苏省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宾馆集团)所有、并成为独立法人的江苏省省级机关接待车队(以下简称接待车队),也在寻找蓝舰公司。接待车队自称也是受害者之一。
据记者了解,虎踞北路10号的楼盘属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接待车队。1999年6月17日,南京市政府同意立项为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包括办公楼和公寓楼)。
根据钟山宾馆集团上报给省国资委的汇报材料显示,2000年底,接待车队与南京中山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由接待车队出地、房地产公司出资金建楼,建成之后按照比例分成。之后补充协议又约定接待车队部分划拨土地转让给中山房地产公司,中山公司也与南京市国土局订立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因中山公司资金困难,该项目在2001年被转让给了蓝舰公司。
接待车队后来又与蓝舰订立协议:“2004年3月30日前将甲方(接待车队)应得的部分(即综合楼中的办公楼用房)交付甲方使用。”
但是,作为合作建房方的接待车队至今都未拿办公楼房。去年底,接待车队多次与蓝舰公司联系,欲协商解决问题,结果发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不知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