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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说明:该条无删改。
第二十四条乙方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支付房价款的%,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律师提醒:广东卓志律师事务所王保信律师指出,此条规定了买方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形式及卖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购房人在行使本条约定的解除权时一定要发出书面通知,这不仅是权利行使方式的要求,而且是纠纷发生时的一个重要证据。
第二十五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说明:本条无改动。
第二十六条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本合同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内容承担相应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律师意见:王律师指出,本条第三款末尾删掉了原文本“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的字样,这在事实上免除了卖方的协助义务。该删改没有必要。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房后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若房屋的损坏非因出卖人的原因引起,出卖方确实不须承担责任。但从诚信、公平的角度出发,提倡(而非强制)卖方协助维修,对增强卖方信誉大有裨益。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基金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乙方所有,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缴交,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号44-038201040013229。存款的专用卡由乙方自己妥善保管。
说明:专项维修基金是纠纷热点之一,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防止纠纷发生。
律师意见:王律师指出,本条规定的实施,需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在开发公司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的管理程序中就确定银行、账号为前提。专项维修基金标准是: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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