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页]真实维权四个案:谁在执着走下去
维权故事 3 网上维权进行时
维权档案
主角:李先生,建筑业从业者。
维权记录:2000年2月购买××花园。今年2月,他与物管公司的一次纠纷引来众多业主的关注,小区存在的其他问题也在业主的谈论中越揭越多。他通过网络积极联系其他业主,与发展商协商、草拟维权资料。
意义:开创网络维权的新模式。
□ 故事简介
今年2月24日,李先生回家一开门就愣住了:地板上积满了水,天花板上不断有水珠滴在地板及家具上,部分家具和他的手提电脑被水浸湿。做工程的他一上楼顶就看出了问题,原来物业管理公司为给楼顶的蓄水池排水,加大了水量,结果管道承受力不够,住在顶楼的他家就被淹了。而在之前,也有两三家业主遭遇到同样的问题。
□ 维权经过
水淹地板
就在水淹地板的当天,李先生找来几个业主作证,就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但交涉未果。大家心中不快,就聚在一起谈论住在这里的感受,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物管收费不透明、房子一直没有确权、物业维修基金卡没着落、房屋质量不好等问题就被一一托了出来。谈到这里,不少业主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李先生说,××花园的业主以年轻人居多,过去大家因忙于工作,对于一些小问题能忍则忍,不想过多纠缠。
网络维权
但那天讨论后,大家就坐不住了,刚好快到3·15,维权的意识就萌芽了。李先生和其他业主想到了传播信息最快的途径——网络,决定把这些问题在某网站的小区论坛上写出来,让更多的业主意识到要保卫自己的权益,结果这些问题很快在论坛上成为关注的焦点。此时,恰好又有一件事坚定了李先生等业主维权的决心。
2月25日,有报纸报道说××花园销售抵押房,整个小区都轰动了,很多人开始不安。网络就在这时显示了更大的力量。李先生和其他业主商量召集业主开会,搜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再选出业主代表,带领大家维权。但要有理性地维权,先同发展商交涉,不能一开始就采取过激行为。
当天,“××花园第一届业主维权大会27日召开”和“维权志愿者报名”的帖子出现在了业主论坛上,同时他们挨家挨户通知维权决定。业主在网上纷纷发表意见,问题越说越多,维权的智慧也越来越多,大家最终在网络上一致达成要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见——××花园业主的集体维权行动瞬间揭竿而起。
众人拾柴
2月27日晚,有三百多业主集中到了一起,有100多位业主报名支持和参加维权,并选出了20多位业主代表。维权有了声势,也惊动了发展商。
随后,发展商两次约业主座谈,就业主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就办理查封房解押、确权、房产证等问题做出承诺,但其他问题双方还存在不同意见。李先生说,在这次维权过程中,第一步就是要解决目前提出的这些问题,然后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他们这次维权的重点。
维权心得
邻居是最好的盟友
遇到纠纷和困难的时候,邻居是最好的盟友。只要大家团结、相互支持,就能解决业主团体维权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内部分化、资源不足等问题,××花园的业主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维权一定能赢。
维权经验
网络是可以依赖的力量
借助网络可以更大范围地联系和团结业主。维权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不是闹事,因此第一步不能过激,如果和发展商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就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选举维权业主代表的人数要多,这样才能保障维权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进行维权。
维权故事 4 假离婚下的离奇维权
维权档案
主角:何先生,工程师。
档案记录:何先生在广州和深圳共有六套房屋。为了分得一套福利房,他答应和妻子假离婚,岂料假戏真做,从此他的生活彻底得以改变。
离婚后,前妻通过各种手段,东挪西移,把婚前双方的多处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对此,何先生一直忍让。直到去年9月,前妻又强行霸占他在深圳的一处房产,愤怒的他拿起法律武器和前妻对簿公堂。但第一次开庭后,事情变得非常不妙……
□ 故事简介
温文尔雅的何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维权针对的竟然是自己的前妻,他要讨回的,是离婚后被妻子悄悄转移到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
发生在何先生身上的这件事简直可用“离奇”二字来形容。这个学识过人、年过半百的人在生活上却犯下了无可救药的麻痹错误。
□ 维权经过
接二连三买房
1986年至1988年,何先生在广州一家计算机公司做销售工作。当时,他的妻子与他同在一个单位。靠着工作的勤奋和生活上的节俭,他很快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1988年,为了改善家里的居住条件,他用7万元在天河买了一套房子。1989年,他下海到深圳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妻子的工作却一直没有变动。到了深圳,丰厚的收入使他又有了购房能力,因而当年购买了他的一位朋友在天河的两套房子。
1990年,因工作突出,何先生所在公司给他奖励了广州东山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而他为了在深圳有个安定的住处,又在福田区购买了朋友的一套房子。
为福利房假离婚
因为当时他没有深圳户口,所以这套房子一直未从朋友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同年,他又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白云区龙归镇的一套房子。
此后不久,妻子所在的计算机公司分配福利房,其妻为了分到一套房子,提出两人先假离婚,分到房子后再复婚。何先生经多方权衡后,同意了假离婚。
十年复婚不成
1993年,何先生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只就家具、家电、小额存款等财产做了分配,并未对房产和大额存款做划分。离婚后不久,前妻分到了一套位于白云区的福利房,而何先生也开始期待着前妻与他复婚。
但事情从此变得复杂起来。何先生经常找前妻要求复婚,尽管前妻口头答应,但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复婚手续,一拖就是十多年。这期间,前妻悄悄把何先生名下或两人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自己一人名下,但何先生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一直容忍前妻这样的做法。
买房给儿女
2001年,他“前妻”找借口,让何先生卖掉了位于天河的两套房子,然后再买两套新房,分别把儿子和女儿的名字加入权属人中。何先生觉得是为了孩子,没多想就同意了。
2003年,他前妻又到深圳,撬门闯入了他在深圳的那套房子。因这套房子的产权当时还在何先生一朋友名下,其前妻又打着何先生的旗号,与这位朋友办理了过户手续,把这套房子的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这样,何先生的六处房产“名正言顺”地到了前妻名下。
恍然大悟受骗上当
事到如今,何先生才恍然大悟,明白前妻一直不同意复婚是为了独占本应属两人共有的房产。何先生说,这些房产都是他一人的工资和奖金购买的,即便是真离婚,他自己最少也应该分得一半,但现在,他一无所有。
一直性情温和的何先生发怒了。2003年底,何先生把前妻告上了法庭。原以为自己占着理,因此没做太多准备,结果第一次出庭,因现在所有房产的产权人都是前妻,自己处境非常不利。现在,他经常奔波于广州和深圳两地,找证人、找证据,寄希望于第二次开庭能扭转局势,然后自己能安度晚年。
维权心得
不得已而“维”之
何先生认为,是自己的麻痹、善良让他陷入了今天的困境。他和前妻对簿公堂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事,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目前已被逼上绝路,不得不为争取自己的财产而维权。
维权经验
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房产
每个人应该相信自己的妻子,如果是准备离婚的夫妻,一定要处理和分配清楚两人的财产和房产。如果是从朋友那里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及时过户,否则有理到法庭上也说不清。
□ 记者手记
把维权进行到底!
有句很普通的话,印象却很深。年初,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一期“我爱我家”节目,业主代表苏德强女士道出了自己维权的感触:“说句良心话,我不愿去斗了,但不维权不行了,真的不维权不行了。”我注意到,她把“不维权不行了”说了两遍。我想这不是为强调而重复,而是发自内心的无奈——面对自己受损的权益,维权的动力将打倒怕惹麻烦的本性,这是出路。
我想到了自己曾采访过的那些维权的业主,他们都曾有苏女士一样的矛盾:想放弃,但权益的被侵害逼迫着他们不得不把维权进行到底。他们的愤怒、咬牙切齿的表情、无奈的语气让人印象深刻,但他们不屈不挠的韧劲,维护自己权益和尊严的精神让我感动。而每条维权的路,维权的业主走得都相当艰辛。一位维权“领袖”式的业主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发展商有专业知识、有人力、有关系、有钱,我们跟他们斗,太辛苦了。”但很多经受过维权艰辛的业主依然有一个信念:争取权益就是争取尊严,维权要一路到底。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觉醒着的,每个小区里都存在着那些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对自己受损的权益,要么根本没有维权的意识;要么看着别人维权,自己沾光。但最终,这些人可能因顺从和沉默而错过了诉讼期限,使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失去得更多。今年“3·15”主题中的“维权”就是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觉醒。
撰文 本报记者 马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