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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行走在维权路上是一种冰冷刻骨的感觉,是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感觉。
●孙亚圣,某企业老板。2003年年底,“广地花园假按揭事件”爆发业主大规模维权运动随之展开。今年2月12日,孙把维权运动推向高潮,把广地房地产公司、番禺区国土局推上被告席……
●孟女士,某国企职工。2000年3月购买某国有房企开发的楼盘,因发展商迟迟不交楼,孟被迫走上维权之路。经过无数次挫折后终获成功。在向该国企提出赔偿的数百业主中,她是少有的获得赔偿的。
●李先生,从事建筑业。2000年2月购买某花园。今年2月,他与物管公司的一次纠纷中引来众多业主的关注,小区存在问题越揭越多。他依靠网络,联络其他业主,草拟维权资料,开创了网络维权的新模式。
维权路上的“斗士”
过了这么多年“3·15”,今年“3·15”的主题终于落在了“诚信·维权”上——这一锤子思想对路、切中要害,砸得甚有分量。
“诚信”是广州房地产界的老话题,2002年的“3·15”,广州的房地产企业就结盟发表“诚信宣言”。但好景不长,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广州接连曝光广地花园、贝丽花园、丽景台等假按揭、重复抵押等事件。这些事件让广州发展商的诚信,甚至是有关政府部门的诚信再次受到消费者的考问。
因而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今年年初的广东“两会”上,房地产的诚信问题受到那么多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
或许,“诚信”问题应该成为“3·15”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塑造诚信形象这条路很长很长。不是一两个“3·15”就能解决的。
而“维权”之所以第一次旗帜鲜明地被提出来,恐怕既有号召更多利益受损的消费者要行动起来进行维权,也是为了祭奠那些曾身先士卒、像凤凰涅 磐般前赴后继,为维权而抗争的“斗士”的精神。
之所以称他们是“斗士”,决不是因为他们身强体壮,个个都是彪形大汉,而是因为他们的那份执着。在自己的利益和大多数业主利益受到威胁时,大胆地站了出来,并且历经坎坷和艰辛,依然坚持行走在维权路上。
所以,今年“3·15”,我们特别关注那些维权过和正在维权的“斗士”以及他们的精神,因为在他们身上透露着一个消费者的尊严!
维权故事 1 “广地”黑幕下的维权行动
维权档案
主角:孙亚圣,某企业老板
维权记录:2000年5月购买了广地花园一套别墅。2003年11月16日发现房屋被抵押和查封,投诉到媒体,并和广地花园其他几位业主有理有据地揭开该楼盘大面积销售抵押房的种种欺骗手法。
意义:为了揭开“广地事件”的黑幕,他单枪匹马于今年2月12日把广地房地产公司、番禺区国土局和推上被告席。
□ 故事简介
孙先生已是知天命的人,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几十年的“江湖”经验和当初购房时的小心谨慎依然没能避免一场官司,而向他袭来的是全国最大的一宗商品房诈骗案。
就在广地花园销售抵押房的黑幕被撕破的那一刻,孙先生已意识到自己和广地花园众多受害业主必须团结起来维权。为此,他专门给自己起了一个维权的名字——孙亚圣,决意要做大闹天宫的“孙大圣第二”,让阳光照亮广地花园事件幕后的阴影。
□ 维权经过 房子产权另有其人
2003年5月的一天。邻居告诉孙,在番禺区国土局看到他房子的产权人不是他,而另有其人。他立马和女儿到番禺国土局查询,楼上楼下跑了一天,最终被告知房子就是自己的。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他暗笑自己神经过敏,好好地住了三年的房子怎会不是自己的?
2003年11月15日,他到番禺区法院办事,发现一块黑板上写着“执行庭(11月)15—18日到广地花园查房评估”。联想到邻居告诉他的话,他还是起了点疑心,但回头一想国土局都告诉他房子是自己的,他相信这话应不假,疑心也就打消了。
接二连三的糟糕消息传来,法院确实要到他家查封房子。当晚,他又从南村镇派出所得知广地大股东不知去向的消息,一种天将塌下来的惊愕让他打了个冷颤。
他心情格外沉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并认识到:广地业主必须团结起来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成立维权临时委员会
于是,他和邻居聚在一起,商量应对措施,决定第二天晚上在该盘老年活动中心召集业主开会,搜集业主购房资料,以自愿形式成立业主维权临时委员会。
第二天晚上,几百名业主到会,孙先生发现绝大多数将被查封的房子的产权人不是现在的业主。此外,很多业主至今未拿到房产证,购房合同也没番禺区国土局鉴证的印章。问题越来越多,紧张而愤怒的气氛弥漫了整个会场。
此时孙先生站出来稳定大家的情绪:从房地产开发报建、备案确权的程序和常识分析,广地花园能在长达4年的时间做大量假按揭、销售抵押房,涉及金额、房屋面积巨大,这决非发展商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这后面一定另有难以搞清的关系。
他的观点得到大家的认可。随后,便带头报名做业主维权临时委员会的志愿者。十多名业主也自愿加入了这个行列,而他对“广地花园事件”所做的分析、他的维权计划也使他成为几百户维权业主的领军人物。
不停变换开会地点
2003年11月22日晚,孙先生等几十位业主又聚在一栋别墅开会,决定当晚赶做横幅、印调查资料,并派发到每个业主家,以掌握更多受骗业主的情况,让更多的业主知道广地花园发展商的诈骗行为,共同行动起来进行维权。
23日早上,收到调查资料的业主很快聚拢到广地花园龙湖边的大广场上,发展商恶劣的欺骗行为激怒了业主,以致最终和保安发生了冲突。
因有不名身份的人监视,大家把开会的地点从一栋别墅转移到其他地方,并不停地变换地点。
通过媒体曝光
最初,孙先生主张的办法是,先向政府部门和中央电视台等有影响力的媒体反映情况,希望社会舆论给有关政府部门和发展商压力,以解决广地的问题,而不是立即起诉。因为打官司要大家付出时间、经历和资金,而广地花园有两百多户业主的产权有问题,如果集体诉讼,维权成本太高。
另一方面,已有很多业主与发展商打了官司,并且这些案子到法院后,很快业主就获得胜诉,但业主拿到判决书始终得不到赔偿,况且现在广地股东又不知踪影,就是打官司也找不着人。
他的观点得到很多业主的支持,大家积极向有关政府部门、中央电视台反映情况,但没有任何消息,维权陷入死火状态。
政府介入调查
政府介入调查使“广地花园事件”逐渐平息下来,但在番禺区国土局撤消的80户重复出售房屋的假按揭业主中孙先生不在其列。
此时,孙先生感到,国土局解除假按揭的购房合同,并以行政命令要求广地花园多少日办好业主房产证的做法只解决了一部分问题,而如此严重的商品房诈骗案的责任却没有人来承担。
维权不能停下来,他必须单枪匹马地面对了。把发展商、番禺国土局和银行同时推上被告席。
他开始请律师,搜集资料。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困难的就是取证。特别是他告的既然是番禺区国土局和银行,又要到这两个单位取证,他的律师为此在番禺区法院、国土局和银行频繁地奔波了无数次。2004年2月12日,孙先生终于等到了开庭。
维权心得
吃小亏坚持大原则
我是一个忍让度非常高的人,一般的矛盾纠纷,我不会轻易打官司,哪怕吃点亏,只要说清道理就行。但遇上“广地”这事,我坚持要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因为广地花园的诈骗行为太严重了,无论相关的政府部门还是发展商,都应当承担责任,而不是解决问题就了之。
读点法律书
为了维权,我放下自己公司的很多大事,甚至连与合作单位谈判的事都搁置一边,并找来很多法律书籍学习,自己写代理词。
维权经验
业主要团结 在维权过程中,业主一定要团结,相互信任。
多承担点责任 现在,“广地”业主和其他小区的业主经常打电话向我咨询情况。我也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在维权问题上应该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以让年轻人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上。
维权故事 2 一场拒绝收楼的维权拉锯战
维权档案
主角:孟女士,某国企职工。
维权记录:2000年3月购买某国有房企开发的位于白云路某楼盘的一套住房,因发展商延迟交楼,最终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2002年11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商按合同约定赔偿孟20%房款的损失,但因发展商濒临破产边缘,所有资产被查封。在追讨赔偿的路上,她与发展商纠缠了一年多。
意义:在向发展商提出赔偿的数百业主中,她是少有的获得赔偿的。
□ 故事简介
“你告了也是白告!”开发商曾经用这样的口吻表示了对孟女士讨说法的不屑。回想这四年多的维权经历,孟女士感叹地说:“和国有房企打官司真难!我宁肯妥协一步也不想再打下去了。”
孟女士,一个普通的市民,一个普通的国企职工,有着普通的收入。在这座城市,她没有各方有头有脸的关系,也没有太多的欲望,买套放心房,住得安心就是她最大的愿望。
□ 维权经过
买国企的房子
在买房问题上,孟女士认为,国有房企的房子有保障,即使有问题,后面总还是有个可以说话的地方。况且,一般而言,国有发展商在广州房地产界实力不弱,有雄厚的土地资源、得天独厚的政府背景。为此,2000年3月,冲着某国有企业的面子和身份,孟女士买下了白云路上的这套房子。
当时,该楼盘已基本完工,双方在合同上约定2000年8月30日前交楼,延期交楼赔偿房款的20%。但奇怪的是,等到收楼的时候,孟女士却没有接到发展商的收楼通知书,于是就自己到楼盘收楼。
拒绝收楼
因为该盘没有“三书一证”,她没敢收。随后,她多次找发展商协商,要求发展商尽快办好交楼的“三书一证”,并提出对延期交楼的赔偿问题。
“凡是向发展商提出赔偿,计较‘三书一证’的,发展商就不给钥匙入住,而那些无所谓的业主就给顺顺当当地入住了。”孟女士说,这显然是在有意刁难维权的业主。
后来,发展商提出私下协商解决,条件是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赔偿1万至2万元,以后交付,同意此条件就给入住。孟女士没答应,于是就此与发展商较上劲了。
进退维谷
因为一直不能及时入住新房,她暂住在罗冲围,而她的先生只好每天早起坐车到东山区上班。不巧的是,她先生又摔折了腿。看着丈夫每天拖着摔伤的腿大老远奔波着上下班,孟女士不忍心,打算放弃维权。
“这个时候,我也不想再管‘三书一证’和赔偿了,只要给我钥匙让我们一家住进去就行。”她改变主义,向发展商央求给予入住,可发展商说什么也不给她钥匙。
对簿公堂
事情就这样拖了两年,她一直善良地等待发展商能体恤她家的困难,这期间却根本没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她觉得告国有企业太难。
后来经有懂法律的朋友再三劝说,她才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2002年11月,她欣喜地等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发展商将向她赔偿房款20%的违约金。
但事情变得更加艰难。他们多次找到发展商索赔,发展商就是一句“没钱”。她提出收楼,发展商更是不以为然地说“既然打了官司就公事公办,我们什么时候拿到‘三书一证’交楼,你就什么时候入住。现在房子没通过消防验收,你敢住吗?”
理智退让
孟女士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清查发展商的资产时发现,发展商所有的资产都被他的债权人查封了。2003年6月,孟女士依然还为赔偿、入住的事情奔波,她想到了再次起诉并向媒体投诉。她说,到这一步也无所顾虑了,维权要坚持下去。
此时,发展商提出了解决方案:赔偿房款的10%,给予入住,但必须撤诉。孟女士同意了,她觉得打这场官司太累了,这四年不仅不能入住,而且还要按时月供。
今年春节前两天,孟女士终于乔迁新居。但小区用的还是临水临电,会所等配套也没交付使用,在这里能否住得安心、开心还不知道。
她说,如果自己的权益还受到侵犯,她依然会用法律来保护。
维权心得
学会理智退让 打过一次官司才知道打官司有多难。遇到纠纷,该争取就要争取,但该舍弃的还要懂得舍弃。适当的时候,双方各让一步,矛盾就能有所缓和。
维权经验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买房时一定要充分考察发展商的实力、信誉度。当自己的权益受损,不要想着以自己的力量能解决,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撰文 本报记者 马羽飞 [接下一页]真实维权四个案:谁在执着走下去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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