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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房地产领域的交易欺诈、交易陷阱再次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与此同时,由知名律师彭清正、周百灵、李谨发起的“律师导购”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
“律师导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新理念?将如何操作?它的出现是否真能创建阳光健康的交易秩序,让消费者放心购房?带着这些疑问,21CN房产频道采访了“律师导购”的发起者之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彭清正先生。
记者:彭律师,您好!您能为我们详细地解说一下“律师导购”这一概念吗?
彭律师:律师导购,简单地说就是在专业律师(专家顾问团)的指导和组织之下而实施的团购。这种团购方式通过建立购房消费者集体保障的机制,从而实现集体维权和集体优惠,防范交易欺诈以及不合理的歧视。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导购其实就是住房消费者和投资者在购房整个过程中的综合专业顾问团队,包括法律顾问。
首先,律师导购是一种集体维权的理念,是根据房地产业消费者投诉的特点而设计的。
从消费者维权的角度讲,律师导购是把置业、生活与维权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新的维权理念。
据专项调查资料显示,房地产投诉或房地产纠纷是消委会和人民法院受理的比例大、上升幅度高、群众满意度低的案件。房地产投诉或法律纠纷多,其成因不外乎有如下三种:1、信息不对称;2、专业能力不对称;3、交易地位不对称。因而,只能事前预防,特别是解决专业指导和专业支持方面的缺失,才能有效纠正这三个不对称。
其次、律师导购是一种预防性的、共赢式的维权理念,可以有效地减少投诉和法律纠纷数量。
律师导购通过专业律师(专家顾问)的指导,以团购的形式建立起一种集体保障机制,从而实现预防性的集体维权,对诚信的发展商、对消费者、对社会都有好处,对以后规范地成立业主委员会,构建“和谐、平安”社区也有积极的意义。
再次、律师导购是一种房地产专业维权理念,对政府主管部门能起到“维权支队”的作用。
从房地产维权的实践来看,不懂专业的律师,还有一些社会的维权人士,由于不能全面了解房地产行业的运作规律,往往会提出一些偏激的要求或解决方案,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让一些很普通的房地产民事纠纷升级为暴力冲突,更有甚者有的消费者把矛盾的重心由开发商非理性地转向政府部门。
律师导购作为一种维权的新思路,可能是社会中一种新的维权力量,客观上会起到“维权支队”的作用,成为政府为百姓维权的辅助力量。因此,我们很清楚,房地产的维权首要的还是依靠政府的维权,包括行政法规方面的不断完善。
最后,律师导购倡导维权观念,维权思维的转变,政府主管部门可以予以引导、宣传和支持,从而达到教育消费者的作用。
“律师导购”并不反对事后救济型的对抗性的维权,但是过去种种维权方法明显具有示威对抗性质,容易造成群体情绪冲动,各方面都有恐惧感。因而,律师导购更倡导事前预防型的共赢式的集体维权,把问题想在前面。这也应该是政府引导百姓维权的一种方向;另外,积极培育一些社会力量来分担政府维权工作的压力,也应该是政府维权工作的一种战略性转变。 |